郑州师范学院域名管理办法(试行)
作者: 网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:2015/5/1 9:30:00 来源:网络管理中心 评论:(0)
一、总则
域名服务是Internet上的核心服务,其主要功能是将主机域名和主机的IP地址进行映射。
为加强校内各单位所用域名的管理,规范校内网站域名的申请与使用,提升校内各类网站的建设服务水平,促进学校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,进一步完善郑州师范学院域名资源体系,构建和谐互联网络环境,依据《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域名管理
(一)郑州师范学院校园网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。郑州师范学院的一级域名为zznu.edu.cn,一级域名及其下属二级域名均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管理。
(二)任何单位或个人,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园网中架设域名服务器,禁止对校内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务。
(三)对于需要申请域名的单位、个人或其他特殊需求者,经所在部门批准,由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并实施。
(四)不允许将网络管理中心分配的域名私自转让给其它部门或单位使用,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(五)域名提供的服务须与申请的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,对于申请的内容与实际不相符者,网络管理中心有权收回此域名;域名提供服务的内容,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如有违反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三、 域名申请
(一)校园网域名申请限于校内部门、院系及直属教学、科研、服务等单位。
(二)二级域名用字母(A-Z,a-z,大小写等价)、数字(0-9)和连接符(-)组成,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(.)连接,二级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。具体形式为:***.zznu.edu.cn。如无特殊原因,建议采用该部门的英文名(或英文缩写)、汉语拼音名(或汉语拼音缩写)作为二级域名,以保持域名的清晰性和简洁性。
(三)申请二级域名的单位,须下载并填写《郑州师范学院域名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一),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网络管理中心进行审核。
(四)网络管理中心在域名申请通过审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,完成所申请域名在上级域的注册及设置工作。
(五)域名注册采用“使用在先”原则,若所申请的域名已被他人使用,则申请者应变更其所申请域名的拼写。任何单位或组织均不得注册与本单位无关的域名。
四、 域名变更与注销
(一)当一个域名因故不再符合有关管理办法时,此域名的申请单位必须向网络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或注销相应的域名。
(二)域名变更应填写《郑州师范学院域名变更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二),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准后,将原注册域名收回,并发放新的域名。
(三)申请注销已注册域名,应当填写《郑州师范学院域名注销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三), 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准后,停止该域名的运行。
五、其他
(一)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(二)本规定解释权归网络管理中心所有。
网络管理中心
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